| 江苏下发通知:自考医学药学类报考条件有调整 |
| 2008-08-19 新华日报 李玲;陈晓春 |
|
教育考试院近日下发通知,从即日起,江苏省开考的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、药学类专业的报考条件将按照全国考委的文件精神进行调整。 调整后的报名条件为:中药学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,具有中药士、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,或从事中药生产、经营等工作三年(含三年)以上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;药学(独立本科段),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;护理学(专科),中等卫生(或护理)学校护理专业毕业、有2年(含2年)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、具有护士职称、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以报考;护理学(独立本科段),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、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。 |
相关新闻
政策法规
专题推荐
实用信息·高考
实用信息·考研
实用信息·自考
订阅电子周刊
版权及免责声明
①凡本站注明“稿件来源:中国教育在线”的所有 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本网所有,任 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 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站协议 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“稿件 来源:中国教育在线”,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/图等稿件均 为转载稿,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 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 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 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