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
民办高校

您的当前位置:民校

长沙市教育局:公办教师解除身份方可受聘民校

中国教育在线民校频道 http://minxiao.eol.cn 2007-05-08 新华网  王文隆
调整字体:

  在4月30日的长沙市教育新闻发布会上,长沙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、副局长王建华表示将严格规范股份制学校以及联合办学形式的管理,民办学校必须要有独立的校名、清晰的产权、独立的教师队伍以及独立的管理。他称,允许公办学校教师(含管理人员及其他所有工作人员)受聘到民办学校,但受聘人员必须辞去公办学校一切职务,并与公办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等。

  如何规范名校的股份制学校?王建华提出,一是省市区三级联动,要求凡是办有义务教育学段的民办学校必须要有独立的校名、清晰的产权、独立的教师队伍以及独立的管理。二是执行公办学校教师(含管理人员及其他所有工作人员)受聘到民办学校,受聘人员必须辞去公办学校一切职务,并与公办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等。三是对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、乱收费情况等实行专项整治。凡不符合省教育厅[2006]22号文件要求的民办学校今年一律不许招生;未达到要求仍然自行招生的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,吊销其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。

  “公办学校教师受聘于民办学校教学,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由教育、人事、财政、编委等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公办学校教师资格,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。”他说。

关键词民办院校

打印】【关闭】【推荐给好友 】【进入论坛】【页面纠错

 

版权及免责声明

eol.cn简介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方式 | 网站声明 | 网站建设 | 合作伙伴 | 京ICP证020165号

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|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

Mail to: webmaster@cernet.com